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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84号(关于中新(西兰)自贸协定原产地电子信息交换系统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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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
发布时间
:
2017年01月09日
为进一步便利《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协定》)的实施,自2016年12月20日起,中国新西兰原产地电子信息交换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实时传输《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的电子数据。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51号的有关规定,《协定》属于有原产地声明模式。进口货物收货人及其代理人(以下统称进口人)使用原产地证书申请享受协定税率时,应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20号和第51号的有关规定填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境货物备案清单》(以下进口人使用原产地声明申请享受协定税率的具体操作办法,统称报关单)。...
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84号(关于中新(西兰)自贸协定原产地电子信息交换系统上线...pdf预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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