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资源税纳税申报表》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02日
煤炭资源税自2014年12月1日起实行从价计征,并采用了折算率方法来计征洗选煤的应纳资源税额。为适应税制改革,国家税务总局统一修订了《资源税纳税申报表》,形成了《资源税纳税申报表》(一)、(二),现予以发布,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资源税纳税申报表(一)(按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纳税人适用)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其他从价计征的征收品目是指资源税实施细则规定的税目,征收子目是同一税目下属的子目。2014年12月1日后销售的洗选煤,其所用原煤如果此前已按从量定额办法缴纳了资源税,这部分已缴税款可在其应纳税额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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