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扶持新型显示器件产业发展有关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05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知如下经国务院批准,为继续推动我国新型显示器件产业的发展,支持产业升级优化,十三五期间继续实施新型显示器件以及上游原材料、零部件生产企业进口物资的税收政策。二、自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符合国内产业自主化发展规划的彩色滤光膜、偏光片等属于新型显示器件产业上游的关键原材料、零部件的生产企业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自用生产性原材料、消耗品,免征进口关税。四、财政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新型显示器件产业相关免税进口商品清单,并将根据国内配套产业的发展情况进行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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