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集成电路生产企业进口自用生产性原材料消耗品免税商品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11日
二、对财税2002136号和财关税200445号文件规定的进口原材料、消耗品商品清单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清单共计1242项商品,其中186项只适用于投资额超过80亿元或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微米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免税商品清单详见附件2《集成电路生产企业进口自用生产性原材料、消耗品免税商品清单》(以下称《免税商品清单》)。三、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免税进口上述的原材料、消耗品可用于研发阶段。四、《免税商品清单》所列进口原材料、消耗品的范围,今后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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