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推行工作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21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税收现代化建设需要,满足纳税人使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需求,自2015年12月1日起税务总局推行了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为进一步做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推行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一、高度重视电子发票推行工作推行通过新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降低纳税人经营成本,节约社会资源,方便纳税人发票使用,营造健康公平的税收环境起到了重要作用。各地国税机关要高度重视电子发票推行工作,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满足纳税人开具使用电子发票的合理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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