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8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环境的若干意见》(税总发2017101号)要求,税务总局决定推行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一次性办结多个涉税事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省国税局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变税收征管方式提高征管效能的指导意见》(税总发201745号)精神,在确保税收风险可控的基础上,依托网上办税服务厅,实现新办纳税人法定义务事项和首次领用发票相关办税事项一并办理,建立集中处理涉税事项的套餐式服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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