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using and Development (Mortgage to Lender) Rules 目录 1 引文 2 定义 3 适用于抵押贷款的条款和条件 4 撤销对某些抵押贷款的同意 5 规则 3 不适用于某些贷方 6 适用于出售公寓的条件 立法历史 HOUSING AND DEVELOPMENT法案(第 129 章,第 65(1) 节)住房和发展(抵押贷款人)规则 R 10 GN编号 S 6502002 修订版 2004(2004 年 2 月 29 日)引文规则。 1. 这些规则可以被称为住房和发展(抵押贷款人)2003 年 1 月 1 日新加坡法规在线修订版 2004 年 2 月 29 日发布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7 日 定义 2. 在这些规则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指根据该法案第 IV 部分出售的任何公寓、房屋或其他建筑物,这些公寓、房屋或其他建筑物已由其当前所有者直接从委员会或以其他方式获得;贷方指任何 (a) 根据《银行法》(第 19 章)获得许可的银行; (b) 根据《金融公司法》(第 108 章)获得许可的金融公司; (c) 根据《保险法》(第 142 章)注册的直接保险人; (d) 根据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法案(第 186 章)批准为金融机构的商业银行;按揭包括任何单位为确保偿还借给任何人的任何款项而收取的任何费用。 3. 适用于抵押贷款的条款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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