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场所令 1998 S 80/1998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补充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1998年
1998 年禁止场所令 目录 颁布公式 1 引证和开始 2 宣布为禁止场所的地区 附表 No. S 80 官方机密法(第 213 章) 1998 年禁止场所令 行使第 (e) 段赋予的权力对《官方机密法》第 2(1) 条中的禁止场所的解释,内政部特此发布以下命令 1. 本命令可被称为 1998 年禁止场所令,并将于 2 月 27 日生效并开始实施1998. 宣布为禁区的区域 2. 为该法案的目的,特此宣布附表中描述的区域为禁区。 1. BRANI 海军基地海域 时间表 新加坡法规在线发布于 1998 年 2 月 27 日的附属立法增补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6 日 所有该区域包括在国家土地 390 和 Selat Sengkir Mukim No. 34 的部分地区(其他岛屿) ) 由 BRANI 海军基地海区占据,面积约 257,053 平方米,范围大致如下 从上述 BRANI 海军基地海区的最西角开始,该点位于测量部起点以北 26,593.451 米和以东 27,677.015 米在坐标中,边界沿轴承和距离的连续线延伸,如轴承距离以米为单位 6.423(沿海堤)1.845(跨码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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