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土地开发授权)通知 1998 目录 颁布公式 1 引用和开始 2 4 取消和过渡 3 第 2 段下的授权在某些情况下不适用 No. S 424 PLANNING ACT 1998(ACT 3 OF 1998) 规划(开发)土地授权) 通知 1998 年国家发展部长行使 1998 年规划法第 21(6) 条赋予的权力,特此作出以下通知引用和启动 1. 本通知可被引用为规划(开发土地授权)1998 年通知,并将于 1998 年 8 月 7 日开始实施。 2.(1) 根据第 21(6) 条授权,根据第 3 款和任何其他成文法,以下涉及土地开发的操作和用途变更)该法令的任何建筑物外墙的油漆; (a) (b) 建筑商工作棚、承包商小屋、承包商新加坡法规在线 1998 年 8 月 7 日发布于附属立法补充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6 日 围板、脚手架和任何其他类似性质的结构在土地上开发或即将开发,根据该法案第三部分授予的许可,并在开发完成后拆除结构; (c) 建造 (i) 大门、墙壁、栅栏、木板或其他类似的围墙方式; (ii) 柱子、柱子和类似的性质较小的结构,但须符合以下条件 (A) (B) 不得进行妨碍使用任何车辆通行道路的人的视线的建筑,不包括在任何弯道、拐角、交叉点或交叉路口处或附近的后车道; (i) 项不适用于高度超过 1 的界墙的建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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