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共和国宪法(内政部长的责任) 2001 年通知 制定公式 2 引文 3 取消 附表 部门 法定机构 主题 No. S 628 新加坡共和国宪法 新加坡共和国宪法(责任) 2001 年内政部部长通知 内政部部长的职责 特此通知一般信息,根据新加坡共和国宪法第 30 条第 1 款,总理已指示黄根成先生应自 2001 年 11 月 23 日起负责附表所列部门和主题的责任,并指定他为内政部长。取消引用 2. 本通知可被引用为 2001 年新加坡共和国宪法(内政部长的职责)通知。 3. 新加坡共和国宪法(新加坡共和国的职责)在线发布在子公司2001 年 12 月 19 日的立法补充 PDF 创建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25 日内政部)1997 年通知(GN No. S 4997)被取消。时间表部门法定机构新加坡警察部队。内部安全部门。中央缉毒局。新加坡移民登记。政治捐款登记处。监狱署。新加坡民防部队。商业和工业安全公司 (CISCO)。新加坡康复企业公司 (SCORE)。主题 内部安全。犯罪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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