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S 2992011 于 2011 年 6 月 3 日下午 5 点首次在政府公报电子版上发布。不。 S 299 新加坡共和国宪法 新加坡共和国宪法(内政部长的责任)通知 2011 年内政部长的责任 特此通知一般信息,根据宪法第 30(1) 条新加坡共和国总理已指示副总理张志贤先生自 2011 年 5 月 21 日起负责附表所列的部门和主题,他还应被指定为内政部长。 2. 本通知可被引用为 2011 年新加坡共和国宪法(内政部长的责任)通知。取消引用 3. 2010 年新加坡共和国宪法(内政部长的责任)通知( GN No. S 6782010) 被取消。时间表 部门法定机构 新加坡赌场监管局。中央缉毒局。移民检查站管理局。内部安全部门。新加坡民防部队。新加坡康复企业公司 (SCORE)。新加坡警察部队。新加坡监狱管理局。 S 2992011 2 时间表(续) 科目 国土安全反恐。边境安全。国家应急准备。民事应急计划。危机和后果管理。治安预防犯罪。刑事侦察。没收犯罪所得利益。...
新加坡共和国宪法(内政部长的职责)通知 2011 S 299/2011pdf预览版新加坡共和国宪法(内政部长的职责)通知 2011 S 299/2011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