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共和国宪法(内政部长的责任)通知 2004 年颁布公式 2 引文 3 取消附表 部门法定机构 主题 No. S 538 新加坡共和国宪法 新加坡共和国宪法(责任2004 年内政部部长通知 内政部部长的职责 特此通知一般信息,根据新加坡共和国宪法第 30 条第 1 款,总理已指示黄根成先生,自 2004 年 8 月 12 日起,负责对附表所列部门和主题负责,并指定他为内政部长。引用取消 2. 本通知可被引用为 2004 年新加坡共和国宪法(内政部长的职责)通知。 3. 新加坡共和国宪法(新加坡共和国的职责,新加坡法规的职责)在线发布于子公司2004 年 9 月 1 日的立法补充 PDF 创建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25 日内政部)2001 年通知(GN 编号 S 6282001)已取消。附表部门法定机构中央麻醉品局。商业和工业安全公司 (CISCO)。移民检查站管理局。内部安全部门。监狱署。新加坡民防部队。新加坡康复企业公司 (SCORE)。新加坡警察部队。主题 内部安全。反恐。应急准备。家园危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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