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共和国宪法(环境部长的职责)(修订)通知 2003 S 248/2003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补充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03年
新加坡共和国宪法(环境部长的责任)(修订)2003 年颁布公式 2 的目录 引用编号 S 248 新加坡共和国宪法 新加坡共和国宪法(部长的责任)环境)(修订)通知 2003 年环境部长职责变动 特此通知,根据新加坡共和国宪法第 30 条,总理变动,自 2003 年 5 月 16 日起生效。 ,新加坡共和国宪法附表(环境部长的责任)通知 2001 (GN No. S 6372001),删除标题为环境公共卫生、卫生条件和公共卫生滋扰的主题下的以下文字。埋葬、火葬和挖掘。零售食品企业和餐饮企业的监管。公共游泳池、殡仪馆、食品场所、冒犯性行业、小贩、市场和食品中心的许可和控制。公共清洁。检疫和流行病学。新加坡法规在线发布于 2003 年 5 月 16 日的附属立法补充文件 PDF 创建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25 日 Vector and Pesticides Control。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安置所和埋葬设施。公共清洁。埋葬、火葬和挖掘。公共游泳池的监管。市场和食品中心。小贩的监管。控制进攻性交易。媒介和农药的控制。...
新加坡共和国宪法(环境部长的职责)(修订)通知 2003 S 248/2003pdf预览版
新加坡共和国宪法(环境部长的职责)(修订)通知 2003 S 248/2003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