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保护的地方(第 7 号)令 2004 S 490/2004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补充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04年
受保护的地方(第 7 号)令 2004 年颁布公式 1 引用和开始 2 宣布为受保护的场所的场所 附表第 S 490 号保护区和受保护的地方法案(第 256 章)受保护的地方(第 7 号)令 2004为行使《保护区和保护区法》第 5(1) 条赋予的权力,内政部长特此发布以下命令 1。本命令可被称为 2004 年《保护区(第 7 号)令》和应于 2004 年 8 月 20 日起引证并开始运作。 被宣布为受保护场所的场所 2. 附表第二栏所述场所特此宣布为该法案所指的受保护场所,任何人不得被在该处所内,除非他持有附表第一栏指明的当局发出的通行证或许可证,或已获得在该处所当值的获授权人员准许进入该处所失误。新加坡法规在线发布于 2004 年 8 月 20 日的附属立法补充文件 PDF 创建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25 日 附表第二栏受保护的地方 GURKHA CANTONMENT。第一纵队 Vernon Mt. Gurkha 特遣队指挥官 Vernon Mt. Gurkha Contingent Camp 所有这些区域都包括在 Mukim No. 24 的州地块 99637W、99635C、99636M、05824T 和 05825A 以及州地块 06337A、08452N、09501C、08674K 和 08675N 的一部分中( KALLANG) 由 GURKHA CANTONMENT 占据,面积约 187,607 平方米,范围大致如下 从上述 GURKHA CANTONMENT 的东点开始,该点为 35,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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