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 年商品和服务税(国际服务)(修订)令 目录颁布公式 1 引证和启动 2 第五附表第 S 316 号商品和服务税法修正案(第 117A 章)商品和服务税(国际服务)(修正案) 2004 年法令 为行使《商品和服务税法》第 21 (3)(q) 和 86(1) 条赋予的权力,财政部长特此发布以下命令引用和启动 1. 可以引用本命令作为 2004 年商品和服务税(国际服务)(修订)令,并应被视为已于 2003 年 11 月 18 日生效。附表 5 的修订 2. 商品和服务税(国际服务)令的附表 5( O 1) 修改为删除第 2 段并代以以下第 2 段。 (a) (b) 任何国际租用电路、线路或网络的规定;以及任何本地租用电路、线路或网络,用于或将用于与国际租用电路、线路或网络相关的本地租用电路、新加坡法规在线发布于 2004 年 6 月 3 日的附属立法补充 PDF 创建日期在 2022 年 2 月 25 日,线路或网络由 (i) (ii) 由与国际租用线路、线路或网络相同的供应商提供;作为国际租用电路、线路或网络的一部分。 G.N.编号 S 3172003; S 5282003 于 2004 年 5 月 26 日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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