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经批准的受托公司的优惠税率)(修订)2007 年条例 目录 颁布公式 1 引证和启动 2 条例 2 修订 3 条例 3 修订 No. S 546 INCOME TAX ACT(第 134 章) INCOME TAX ( 2007 年批准的受托公司优惠税率(修订)条例 为行使《所得税法》第 43J 条赋予的权力,财政部长特此制定以下条例引述和启动 1. 本条例可被引用为2007 年所得税(经批准的受托公司的优惠税率)(修订)条例,并应被视为已于 2005 年 2 月 18 日开始实施。条例 2 的修订 2. 所得税条例 2(经批准的优惠税率)受托公司)条例(第 21 条)的修订 (a) 通过在指定人员的定义之后立即插入以下定义 新加坡法规 O nline 于 2007 年 10 月 17 日在附属立法补充中发布 PDF 创建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24 日 外国账户与该法案第 13O 条中的含义相同;; (b) 在互惠基金公司的定义之后插入以下慈善目的信托的定义,其含义与该法案第 13O 条的含义相同;条例 3 的修订 3. 所得税条例(核准受托公司的优惠税率)条例第 3 条的修订 (a) 通过在 (a) 段中的外国信托词之后插入词,或作为受托人关于外国账户的慈善目的信托; (b) 在 (f) 段中的外国信托一词之后,插入 ,或向慈善目的信托的任何受托人插入与外国账户有关的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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