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陶醉的物质(批准的中心)通知 2009 S 265/2009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补充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09年
2009 年致醉物质(批准中心)通知 2009 年颁布公式 1 引证和启动 2 批准中心附表 批准中心编号 S 265 致醉物质法案(第 146A 章)致醉物质(批准中心)通知 2009 行使由《致醉物质法》第 18 条,内政部长特此作出以下通知引用和开始 1. 本通知可被引用为 2009 年致醉物质(批准中心)通知,并将于 2009 年 6 月 10 日开始实施。 批准中心2. 部长特此宣布附表所列地点为经批准的中心,用于治疗和康复使用或吸入令人陶醉的物质以诱导或引起中毒状态的人。附表 新加坡法规在线发布于 2009 年 6 月 10 日的附属立法补充文件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4 日 批准中心 地址 984, Upper Changi Road North, Changi Prison Complex, Singapore 506969 984A, Upper Changi Road North, Changi Prison Complex, Singapore 506983 984B,上樟宜路北,樟宜监狱大楼,新加坡 506984 984C,上樟宜路北,樟宜监狱大楼,新加坡 506985 984D,上樟宜路北,樟宜监狱大楼,新加坡 506986 984E,上樟宜路北,樟宜监狱大楼,新加坡 506987。名称 (1) 集群管理 B (2) 机构 B1,集群 B (3) 机构 B2,集群 B (4) 机构 B3,集群 B (5) 机构 B4,集群 B (6) 机构 B5,集群 B 2009 年 6 月的第 8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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