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S 5552012 于 2012 年 11 月 1 日下午 5 点首次在政府公报电子版上发布。不。 S 555 新加坡共和国宪法 新加坡共和国宪法(通信和信息部长的责任)通知 2012 年通信和信息部长的责任 特此通知一般信息,根据第 30(1) 条根据新加坡共和国宪法,总理已指示雅科布·易卜拉欣博士自 2012 年 11 月 1 日起负责附表所列的部门和主题,并指定他为通讯和信息部长。 2. 本通知可被引用为 2012 年新加坡共和国宪法(通讯和信息部长的责任)通知。取消引用 3. 新加坡共和国宪法(信息、通讯和信息部长的责任) Arts) 通知 2011 (GN No. S 3032011) 被取消。时间表 部门法定机构 新加坡信息通信发展局。新加坡媒体发展局。国家图书馆委员会。学科 信息通信 信息通信产业的发展。促进信息通信行业的竞争。政府记录和公共档案的管理和保护。口述历史课程。 S 5552012 2 时间表(续) 公共部门 IT 服务和安全。信息通信行业的监管。数据保护条例。设计设计产业和人力开发。设计推广。设计政策。设计研究与开发。政府档案档案信息化公众反馈和咨询服务。...
新加坡共和国宪法(通讯和信息部长的职责)通知 2012 S 555/2012pdf预览版新加坡共和国宪法(通讯和信息部长的职责)通知 2012 S 555/2012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