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S 5652013 于 2013 年 9 月 5 日下午 500 点首次在政府公报电子版中发布。第 S 565 号《药物滥用法》(第 185 章)《2013 年药物滥用(尿液样本和尿液检测)(修正案)条例》 为行使《药物滥用法》第 31 和 58 条赋予的权力,内政部部长特此制定以下法规引用和开始 1. 本法规可引用为 2013 年《滥用药物(尿液样本和尿液检测)(修订)法规》,自 2013 年 9 月 6 日起实施。删除和替换第一附表 2。删除《滥用药物(尿液样本和尿液检测)规例》(Rg 6)的附表一并代之以下列附表第一附表规例 3(1) 采购尿液样本 1. 须提供样本的嫌疑人他的尿液应由执法人员指示洗手和擦干他的手。 2. 由执法人员要求犯罪嫌疑人在执法人员在场的情况下,从执法人员提供的不少于10个瓶子和2个预包装容器中选择一个预包装密封的主瓶并从执法人员提供的不少于20个容器中密封。 3.(1) 嫌疑人随后应随身携带主瓶和他选择的两个容器,并由执法人员(或执法人员授权的其他人员)押送到适当的地方提供尿液样本。...
滥用药物(尿液样本和尿液检测)(修订)条例 2013 S 565/2013pdf预览版滥用药物(尿液样本和尿液检测)(修订)条例 2013 S 565/2013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