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武装部队(尿液样本和尿液检测)条例 2020 目录 颁布公式 1 引证和开始 2 定义 3 采集和存放尿液样本 4 收集和交付安全箱 5 尿液检测 6 撤销 第一时间表 采购尿液样本 第二时间表尿液样本的收集和运送以及收集和运送的安全安排 第 S 643 号新加坡武装部队法(第 295 章) 2020 年新加坡武装部队(尿液样本和尿液测试)条例 行使新加坡武装部队第 205 条赋予的权力新加坡部队在线法规 2022 年 2 月 22 日的当前版本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2 日法案,武装部队委员会制定以下法规引用和开始 1. 这些法规是 2020 年新加坡武装部队(尿液标本和尿液检测)法规和2020 年 7 月 31 日起实施。 定义 2. 在本条例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 当局指根据《卫生科学管理局法》(第 3 章)第 3 条设立的卫生科学管理局。 122C);管理局行政长官是指根据《卫生科学管理局法》第 15 条任命的卫生科学管理局行政长官;受控药物具有《滥用药物法》(第 185 章)第 2 条所赋予的含义;执法人员是指由武装部队委员会任命的军人,目的是获取涉嫌犯有该法案所述罪行的受军事法律约束的人的尿液样本;对象是指根据合法命令或一般命令为进行尿检而被要求提供尿样的军人;尿检,就受试者提供的尿样而言,是指对该尿样进行的受管制药物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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