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机构(账目和年度报告)(修订)条例 2013 S 397/2013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补充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13年
1 S 3972013 于 2013 年 7 月 1 日下午 500 点首次在政府公报电子版上发布。第 S 397 号慈善法(第 37 章) 2013 年慈善(账目和年度报告)(修订)条例负责文化、社区和青年事务的高级国务部长特此制定以下条例作为部长引用和启动 1. 本条例可被引用为 2013 年慈善(账目和年度报告)(修订)条例,并应于 2013 年 7 月 2 日生效。修订附表 2。修订 2011 年慈善组织(账目和年度报告)条例的附表 4(GN 编号 S 3522011),删除新加坡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字样。出现在第 1 项的第三栏中,并在每种情况下用新加坡特许会计师协会(以前称为新加坡注册会计师协会)代替。 G.N.编号 S 4892011; S 5312012 S 3972013 2 2013 年 6 月 26 日制作。YEOH CHEE YAN 新加坡文化、社区和青年部常任秘书。 MCCY 019001057; AGLLRDSL3720104 卷。 2(根据《慈善法》第 48(4) 条提交议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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