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S 8172014 于 2014 年 12 月 15 日下午 500 点首次在政府公报电子版上发布。 No. S 817 WOMENS CHARTER(第 353 章) 2014 年女性宪章(GARNISHEE 程序)(撤销)规则 规则安排 规则 1.2.3. 引证和启动 撤销 保留和过渡性规定 行使第 180(1) 条赋予的权力) 的妇女宪章,社会和家庭发展部长特此制定以下规则引用和开始 1. 这些规则可被引用为 2014 年妇女宪章(第三债务人诉讼)(撤销)规则,并于 2015 年 1 月 1 日生效. 撤销 2. 女性宪章(第三债务人诉讼)规则 (R 6) 被撤销。 2,规定妇女宪章保留和过渡条款 3.(1) 尽管(第三债务人诉讼)规则应继续适用于在 2014 年 10 月 1 日之前在高等法院开始的任何赡养诉讼,并且在该日期及之后继续进行由该法院(该法院的家事庭除外)处理并由该法院处理,犹如该等规则并未被撤销一样。 S 8172014 2 (2) 在本规则法中;赡养令与赡养程序第 80 条中的含义相同,指任何人已申请赡养令或法院指示向某人支付赡养费的任何诉讼。 2014 年 12 月 8 日制作。CHAN HENG KEE 新加坡社会及家庭发展部常任秘书。无国界医生 07600201V34; AGLLRDSL35320107 卷。 1(根据《妇女宪章》第 180(2) 条提交议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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