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共和国宪法(人力部长的职责)通知 2014 S 364/2014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补充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14年
1 S 3642014 于 2014 年 5 月 21 日下午 500 点首次在政府公报电子版中发布。第 S 364 号新加坡共和国宪法 新加坡共和国宪法(人力部长的职责)通知 2014 年人力部长的职责 特此通知一般信息,根据宪法第 30(1) 条新加坡共和国总理已指示谭传进先生自 2014 年 5 月 1 日起负责附表所列的部门和主题,并指定他为人力部长. 2. 本通知可被引用为 2014 年新加坡共和国宪法(人力资源责任)通知。部长引用取消 3. 2013 年新加坡共和国宪法(人力资源部长责任)通知(GN No . S 5722013) 被取消。附表部门法定机构中央公积金局。工业仲裁法院。新加坡劳工基金会。新加坡劳动力发展署。工作场所安全与健康委员会。 S 3642014 2 科目 时间表(续) 人力规划和政策。人力研究与统计。国家工资政策和指南。本地人力开发。就业便利。技能升级和劳动力培训。终身学习捐赠基金。技能发展基金。收入保障政策。中央公积金。工作费。国际人力。外国劳动力政策。外国就业监管。工作准证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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