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S 2632016 于 2016 年 6 月 1 日下午 5 点首次在政府公报电子版上发布。 2016 年第 S 263 号《环境保护和管理法》(第 94a 章)《环境保护和管理法》(第 2 章修订)法令,行使《环境保护和管理法》第 76(1) 条赋予的权力,环境和水资源作出以下命令 引用和开始 1. 本命令是 2016 年环境保护和管理法(第二附表修正案)令,于 2017 年 6 月 1 日生效。第二附表第一部分的修正 2.第一部分对《环境保护和管理法》附表 2 的修订 (a) 在溴物质的正下方插入;溴溶液、受控 EEE 中的下列物质镉及其化合物 受控 EEE 中的镉含量不超过受控 EEE 中均质材料重量的 0.01% 最大浓度值;电接触的镉及其化合物;滤光玻璃或用于反射率标准的玻璃中的镉;用于玻璃上搪瓷的印刷油墨中的镉; S 2632016 2 (b) 通过立即插入下面的六溴环十二烷物质 (HBcd),将 ;受控 EEE 镉合金中的六价铬之后的物质,作为电气或机械焊料连接到直接位于声压级为 100 dB (a) 或更高的大功率扬声器中的音圈上的电导体;用于铝键合氧化铍上的厚膜浆料中的镉和氧化镉。...
2016 S 263/2016 号环境保护和管理法(修订附表二)令pdf预览版2016 S 263/2016 号环境保护和管理法(修订附表二)令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