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TUM CREATE 电动汽车试验)(豁免)令 2015 S 412/2015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03日
道路交通(TUM CREATE 电动汽车试验)(豁免)令 2015 年目录颁布公式 1 引文 2 定义 3 豁免 第一附表 指定区域 第二附表 指定规则 No. S 412 引文定义 道路交通法(第 276 章) 道路交通(TUM) 2015 年 CREATE ELECTRIC VEHICLE TRIAL)(豁免)令 为行使《道路交通法》第 142 条赋予的权力,交通部长作出以下命令 1。本命令可称为道路交通(TUM CREATE Electric Vehicle Trial) ) (豁免)2015 年法令。新加坡在线法令 2022 年 2 月 22 日的当前版本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2 日 2. 在本法令中,合格人员是指在 TUM CREATE 注册、培训和授权的个人 (a)驾驶指明车辆; (b) 持有根据道路交通(机动车、驾驶执照)规则 (R 27) 授予的有效第 3 类驾驶执照;相关期间指2015年7月6日至2017年7月5日期间(包括首尾两天);指明地区指附表1第1及2部指明的地区;指明规则指附表二所指明的规则;指定车辆是指由TUM CREATE开发和使用的原型电动车(简称EVA); TUM CREATE 指根据《公司法》(Cap....
道路交通(TUM CREATE 电动汽车试验)(豁免)令 2015 S 412/2015pdf预览版
道路交通(TUM CREATE 电动汽车试验)(豁免)令 2015 S 412/2015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