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保护的地方(第 5 号)令 2005 S 798/2005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05年12月12日
受保护的地方(第 5 号)令 2005 年颁布公式 1 引用和开始 2 宣布为受保护的场所的场所 附表第 S 798 号保护区和受保护的地方法案(第 256 章)受保护的地方(第 5 号)令 2005为行使《保护区和保护区法》第 5(1) 条赋予的权力,内政部长特此发布以下命令 1。本命令可被称为 2005 年《保护区(第 5 号)令》和应于 2005 年 12 月 12 日起引证并开始运作。 被宣布为受保护场所的场所 2. 附表第二栏所述场所特此宣布为该法案所指的受保护场所,任何人不得被除非他持有附表第一栏指明的当局发出的通行证或许可证,或已获得在该处所当值的获授权人员准许进入该处所让渡。时间表 新加坡法规在线 当前版本截至 2022 年 2 月 22 日 PDF 创建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22 日 第一栏 The Authority Commander, Police Coast Guard HQ 第二栏 Protected Place POLICE COAST GURD LOYANG REGIONAL BASE (LAND AREA)。所有该区域包括部分国家土地地段 4134W、1633V Pt 和 Mukim No. 31 的海滨,由警察海岸警卫队洛阳地区基地(土地区域)占用,面积约为 13,301 平方米,范围大致如下上述警察海岸警卫队洛阳地区基地(土地面积)的最北角,该点为40,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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