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区(第 3 号)令 2015 S 216/2015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15日
2015 年保护区(第 3 号)令 目录 颁布公式 1 引用和开始 2 宣布为保护区的地区 2015 年第 S 216 号保护区和保护区法案(第 256 章)保护区(第 3 号)令为行使《保护区和保护区法》第 4(1) 条赋予的权力,内政部长发布以下命令 1。本命令可被引用为 2015 年保护区(第 3 号)命令,并于2015 年 4 月 15 日进入引证并开始运作。 宣布为保护区的区域 2.(1) 就该法案而言,附表第二栏中描述的区域被宣布为保护区。 (2) 在该区域内的每个人都必须遵守由附表第一栏指明的当局或代表该当局行事的获授权人员发出的规管该人的行动和行为的指示。 Singapore Statutes Online 当前版本截至 2022 年 2 月 22 日 PDF 创建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22 日 时间表 第一栏 管理局 第二栏 保护区首席突击官 HENDON CAMP SEA AREA。所有该区域包括位于 Mukim 第 31 号地块 4564C 的一部分以及 HENDON CAMP SEA AREA 占据的新加坡共和国领海内的部分前滩,面积约为 25,690.6 平方米,范围大致如下所述在 HENDON CAMP SEA AREA 的某个点,该点是 4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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