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新加坡 - 斯洛文尼亚)(避免双重征税协议)令 2010 S 704/2010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25日
2010 年所得税(新加坡斯洛文尼亚)(避免双重征税协议)令 2010 年目录颁布公式 附表第 S 704 号所得税法(第 134 章)所得税(新加坡斯洛文尼亚)(避免双重征税协议)令 2010 年《所得税法》第 49 条规定,如果部长通过命令宣布该命令中规定的安排已与新加坡以外的任何国家/地区的政府达成,以减轻根据该法征收的双重征税以及该国法律征收的任何类似性质的税收,并且这些安排应该生效是权宜之计,即使任何成文法有任何规定,这些安排也应就该法案下的税收生效,并且鉴于它已提供根据《所得税法》第 105C 条,部长可以命令宣布避免双重征税安排为符合标准的规定安排t 该法案第 XXA 条,鉴于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和斯洛文尼亚共和国政府于 2010 年 1 月 8 日签署了一项协议,其中包括避免双重征税的安排,以及鉴于 8 日的议定书2010 年 1 月,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和斯洛文尼亚共和国之间,上述协议中的安排已按照上述议定书的规定进行了修改,因此,财政部长特此声明新加坡法规在线当前截至 2022 年 2 月 21 日的版本 PDF 创建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21 日 (a) (b) (c) 已与斯洛文尼亚共和国达成本命令附表中规定的安排;尽管任何成文法有任何规定,这些安排应自 2010 年 11 月 25 日起生效,这是权宜之计;并且经本命令附表中规定的上述议定书修改的那些安排是从 2010 年 12 月 25 日起生效的法案第 XXA 部分的规定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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