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器和爆炸物(纪念火炮弹壳豁免第 13 条)令 2016 年目录 颁布公式 2 定义 3 豁免 1 引用和开始 4 豁免条件 附表 豁免人员 No. S 101 ARMS AND EXPLOSIVES ACT(第 13 章) 武器和2016 年爆炸物(纪念炮弹壳豁免第 13 条)法令 为行使《武器和爆炸物法》第 44B 条赋予的权力,内政部颁布以下命令引证和启动令 1. 本命令是武器和爆炸物法令(纪念火炮弹壳豁免第 13 条)2016 年令,并于 2016 年 3 月 10 日生效。在线新加坡法规 2022 年 2 月 20 日的当前版本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0 日 定义 2. 在本命令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纪念炮弹壳是指已故李光耀先生在其执政期间向21响礼炮致敬的炮弹壳2015 年 3 月 29 日举行的葬礼;公共场所是指公众或公众的任何部分有权或凭借明示或默示许可进入的任何场所或场所,无论是否支付费用以及进入该场所是否可能受到限制在特定时间或出于特定目的。豁免 3. 附表第 1 栏所指明的人可获豁免遵守法令第 13(1) 条就该人管有或控制印有在其对面指明的序列号的纪念性炮弹壳的规定。第二列的人。...
武器和爆炸物(纪念炮弹外壳——第 13 条的豁免)令 2016 S 101/2016pdf预览版武器和爆炸物(纪念炮弹外壳——第 13 条的豁免)令 2016 S 101/2016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