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销售发票上未注明日期、已擦除/叠加日期的机动车辆的初始登记中收取 50% 罚款的重申[LTO 备忘录通函编号VPT-2013-1792]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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