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行政命令编号。 2005 年第 400 号,规范向菲律宾共和国官员使用的机动车辆分配和颁发小号(协议)牌照[行政命令编号400-A]

相关行业:总统命令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6年09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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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向菲律宾共和国官员使用的机动车辆分配和颁发小号(协议)牌照[行政命令第400]修改行政命令编号。 141 日期为 2002 年 10 月 24 日,关于任命或指定行长办公室代表以及指定财务部 (DOF) 和预算与管理部 (DBM) 的代表为中央银行清算委员会成员[行政命令编号141-A]修改段落 NOS。第 4、5 和 6 号行政命令287,日期为 1958 年 2 月 6 日,题为“规范菲律宾共和国官员和外国认可代表使用的机动车辆的注册和车牌分配”[行政命令编号第374章]规范菲律宾共和国官员和外国认可代表使用的机动车辆的登记和车牌分配[行政命令第287]菲律宾共和国总统[第 1 号行政命令]第443章]规范向菲律宾共和国官员使用的机动车辆分配和颁发低编号(协议)牌照[行政命令第400]修改行政命令编号。 141 日期为 2002 年 10 月 24 日,关于任命或指定行长办公室代表以及指定财务部 (DOF) 和预算与管理部 (DBM) 的代表为中央银行清算委员会成员[行政命令编号141-A]规范政府官员使用的机动车辆的登记和车牌分配[第 1 号行政命令] 120]菲律宾共和国官员使用的机动车辆分配和颁发小号(协议)牌照的实施指南[LTO 备忘录通函编号582-2005]修正行政命令 (EO) NO. 637 (S. 2007),根据第 EO 号下的合理化计划的实施所影响的人员激励的计算。 366 (S. 2004)[行政命令编号。 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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