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 年 8 月 6 日补充协议编号16 菲律宾共和国政府与联合国技术援助委员会之间注:该协议于 1953 年 8 月 6 日生效。参考:该协议也发表在 II DFA TS No. 2, p. 61. 国际劳工组织(以下简称“本组织”)和菲律宾政府(以下简称“政府”),考虑到他们已经在 4 月 5 日签署了一项基本协议1951 年,规定技术援助的详细安排应体现在补充协议中,已通过其签署的正式授权代表签订了本第 16 号补充协议:第 I 条 向他提供的技术援助 1. 代表本组织行事的国际劳工组织总干事应在以后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在计划的财务限制范围内并在遵守基本协定的一般规定的情况下尽快提供, 以下列方式向政府提供技术援助: 一名劳动监察专家的服务,为期一年。 2. 在履行职责时,专家应与政府主管机构和官员以及负责在该国开发项目的任何相关机构密切协商和充分合作。 3. 他将随时向本组织通报有关正在提供援助的领域的发展计划、建议和要求,以及其他机构在该国在该领域开展的任何其他项目和技术援助活动的进展情况。比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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