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共和国和日本航空当局之间的讨论记录

相关行业:双边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4年09月18日
2004 年 9 月 18 日菲律宾共和国和日本航空当局之间的讨论记录 代表菲律宾共和国和日本航空当局的代表团根据第 8 条于 2004 年 9 月 17 日至 18 日在日本东京举行了磋商,日本政府和菲律宾共和国政府于 1970 年 1 月 20 日签署的《航空运输协定》(以下简称“协定”)第 11 条和第 13 条,以讨论有关进一步发展航空的事项两国关系。讨论以友好和亲切的方式进行。代表团名单见附件A和附件B。在讨论过程中,双方代表团确认如下: 一、航线时间表 双方代表团制定了附件C中的协议新时间表,确认后生效按照协定第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换文。双方代表团还确认了以下内容。 a) 菲律宾共和国的指定航空公司可以在中部国际之后的协议新附表中的菲律宾航线上运营往返名古屋的航班!机场对国际定期航班开放。 b) 对于全货运业务,每个国家的指定航空公司将被允许通过指定航线上的任何一个或多个点进行菲律宾共和国和日本之间的第 3 次/第 4 次自由飞行。 2. 容量/频率权利 两个代表团都确认当前的容量/频率权利应由以下分段代替。 a) 日本的指定航空公司将被允许每周运营最多五十二 (52) 次 DC-8/B707/B727 飞机在日本和菲律宾共和国的地点之间通过任何协议附表中规定的具有完全航权的中转点,但指定的一家或多家日本航空公司不应行使香港和马尼拉之间双向的本地航权,并且每周预定的经台北往返班次以 DC 计-8/B707/B727 飞机应限制在三 (3) 架。...
菲律宾共和国和日本航空当局之间的讨论记录pdf预览版
菲律宾共和国和日本航空当局之间的讨论记录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