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共和国政府和爱沙尼亚共和国政府关于文化和教育合作的协定

相关行业:双边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5年06月21日
2005 年 6 月 21 日菲律宾共和国政府和爱沙尼亚共和国政府关于文化和教育合作的协议 菲律宾共和国政府和爱沙尼亚共和国政府,以下简称“那些政党,那些派对”;希望加强两国之间的友谊、理解和价值观念;决心将这些纽带转化为合作工具,以加强它们的关系;承认文化和教育是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承认文化和教育合作不仅通过建立机构网络,而且通过建立人与人之间的联系,加强了国家间关系;协议如下: 第一条 双方应根据各自的法律鼓励在互惠的基础上开展合作。合作领域 第二条 双方同意加强在教育、文化、体育、大众传媒和信息技术领域的双边合作。一、教育领域的合作 第三条 为促进教育合作,双方应尽可能促进教育机构之间的学术网络和交流以及互惠互利。第四条 双方应在公共和私营部门促进互惠学习访问、奖学金、研究和研究教授职位以及交流,并应为此努力为学生、教职员工、学校提供适当的设施一国的行政人员、研究人员和科学人员寻求在另一国的高等教育机构和研究实验室学习。第五条 双方应鼓励和促进关于一般信息、教育方法、统计数据和教育文献的期刊和材料的交流,包括在可能的情况下信息技术的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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