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菲律宾共和国外交部与阿根廷共和国外交、国际贸易和宗教事务部双边磋商机制的议定书

相关行业:双边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5年02月17日
2005 年 2 月 17 日 关于建立菲律宾共和国外交部与阿根廷共和国外交部、国际贸易和宗教事务部双边磋商机制的议定书菲律宾与阿根廷共和国外交、国际贸易和宗教事务部,以下简称“双方”,反映了两国发展和进一步加强两国友好关系的愿望;考虑到就双边关系和共同关心的国际事务进行定期磋商和交换意见将是互惠互利的;重申坚信进一步发展两国友好合作关系将有助于在国际关系中实现和平与相互理解;协议如下: 第一条 双方应进行定期磋商,以审查双边关系的各个方面,并就共同关心的双边和国际事务交换意见。第二条 磋商除其他外,应包括审查政治、经济、商业、投资、旅游、金融、工业、科学、文化、教育、社会、体育、技术和技术领域的关系。第三条 双方同意,磋商应本着灵活合作的精神进行,磋商方式,包括确定日期、地点、议程和代表级别,应通过外交途径相互协商确定。第四条 缔约双方可成立工作组或专家会议,讨论共同关心的具体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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