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关于部署空中保安人员的安排

相关行业:双边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6年03月21日
2006 年 3 月 21 日 菲律宾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关于部署空中保安人员的安排 本安排表达了菲律宾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双方” ) 与空中保安人员的部署有关;认识到跨境恐怖活动对两国人民、航空旅客和通勤人员的安全构成非常现实的危险;认识到防止对民用航空的威胁增加需要国际合作;认识到根据《关于在航空器上犯下的罪行和某些其他行为的公约》(东京公约)、《制止危及安全非法行为公约》,需要在打击恐怖主义的各个层面加强国际合作,包括加强航空安保民航公约(蒙特利尔公约)和制止非法劫持航空器公约(海牙公约);本着伙伴合作精神行事;达成以下谅解: 第 1 款 目的和定义 一、本安排的目的是通过为在此类航班上部署空中保安人员提供框架,加强双方领土之间定期定期商业客运航班的安全。 2. 为本安排之目的: (a) “空中保安员”是指受派遣国政府雇用、培训和认可,达到接受国可接受标准,乘坐飞机前往为该飞机及其上的乘客和机组人员提供安全保障。 (b) “派遣国”是指航空器登记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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