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共和国和意大利共和国关于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逃税的公约的修正议定书

相关行业:双边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20日
2017 年 11 月 20 日 菲律宾共和国和意大利共和国关于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逃税公约的议定书 菲律宾共和国政府和意大利政府共和国,希望与 1980 年 12 月 5 日在罗马签署的附加议定书缔结一项议定书,以修正缔约国之间关于避免对收入征税的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公约(以下简称作为“公约”),同意如下: 第 2 条第(3)款“涵盖的税款”第 I 条 b)款,应删除并替换为:“(3)....... ......................:(b) 在意大利的情况下:(i) 个人所得税 (l'imposta sul reddito delle persone fisiche); (ii) 企业所得税 (l'imposta sul reddito delle societa);(iii) 地区生产税e 活动(l'imposta regione sulle attivita produttive),即使这些活动是通过源头预扣税(以下简称“意大利税”)征收的;”第 II 条 关于第 3 条(“一般定义”)第 i) 条,第 (2) 小段应替换为:“(2) 在意大利的情况下,为经济和财政部。”第三条 参照第 22 条(“消除双重征税的方法”),删除第 2 款并替换为: “(2)如果意大利居民拥有在意大利共和国征税的收入项目菲律宾、意大利在确定本公约第 2 条规定的所得税时,可将上述收入项目纳入征收此类税收的基础,除非本公约的具体规定另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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