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 P.D. 的责任划分856 在马尼拉国际机场和马尼拉南北海港[DOH 备忘录通函]
(纳尔)卷。 1 NO.1 / 1990 年 1 月 - 3 月 [ DOH 备忘录通告,1980 年 8 月 1 日 ] 实施 P.D. 的责任划分856 在马尼拉国际机场和马尼拉南北海港 符合 R.A. 的规定123 并且为了实现最大效率,实施 P.D.在马尼拉国际机场和马尼拉南北港的第 856 条,也称为菲律宾卫生法典,特别是其第 II、III 和 XV 至 XVIII 章,应完全由该部检疫局负责。因此,检疫局应对餐饮场所的卫生进行监督和控制,向其及其雇员颁发必要的卫生许可证,包括航空公司配餐点和马尼拉南北港口。在后者中,北湾大道沿线的码头和围墙内的所有设施均归检疫局管辖。以前覆盖这些地区的地方卫生当局今后应停止这样做。与此不一致的所有先前的命令和备忘录在此被撤销。这将立即生效。采用:1980 年 8 月 1 日(新加坡元) ENRIQUE M. GARCIA,医学博士 卫生部长 生效日期:1980 年 8 月 1 日 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实施 P.D. 的责任划分856 在马尼拉国际机场和马尼拉南北海港[DOH 备忘录通函]pdf预览版实施 P.D. 的责任划分856 在马尼拉国际机场和马尼拉南北海港[DOH 备忘录通函]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