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尔)卷。三号1 / 1992 年 1 月 - 3 月 [ POEA 备忘录通函 NO. 39 S. 1989, July 10, 1989 ] 暂缓认可及聘用安置机构香港境内的本地佣工 鉴于有需要检讨香港的安置机构施加的现行招聘/聘用条款,并考虑到香港的建议菲律宾认可招聘协会(HARAP)是向香港派遣家庭佣工的招聘机构团体,特此暂停对新的香港安置机构作为负责人的认可。同样,在另行通知之前,之前和目前获认可的香港安置机构均不得将其认可转移至另一机构。发现违反本命令的校长和机构应按照修订后的《海外就业规则和条例》处理。为严格遵守。采用:1989 年 7 月 10 日(新加坡元) TOMAS D. ACHACOSO 管理员 重新发布:1992 年 1 月 23 日(新加坡元)JOSE N. SARMIENTO 管理员 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动态生成系统(E-LibCMS)...
暂停认可和聘用安置机构香港境内家庭佣工[POEA 备忘录通函编号39 S. 1989]pdf预览版暂停认可和聘用安置机构香港境内家庭佣工[POEA 备忘录通函编号39 S. 1989]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