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尔)卷。 2号1/1991 年 1 月至 3 月 [ DFA 部门命令编号。 1990 年 7 月 9 日 17 日至 90 日] 护照延期办公室 根据政府有效提供基本服务并使其更贴近人民的政策,并根据该部门对菲律宾护照系统进行升级和现代化的努力,护照项目实施小组 (PPIT) 和领事服务办公室 (OCS) 特此授权在伊洛伊洛市和黎牙实比市设立并立即开设护照延期办公室,分别为第六区和第五区和第八区提供服务。根据本命令,特此授权这些护照延期办公室接收、验证和处理护照申请;收到所提交申请的付款;向符合条件的菲律宾公民发放和发放护照;提供有关护照和其他领事相关事宜的公共援助服务;进行信息收集和传播,与该部针对外交政策问题和政府重点的活动有关。为了实现有效地为人民提供服务和提高菲律宾护照完整性的目标,PPIT和OCS同样应共同管理和监督所有护照延期办公室的运作。必须根据菲律宾护照系统的总体总体政策,加强所有护照延期办公室并规范其运作。根据现有的会计和审计规则和条例,根据本命令产生的所有费用应适当地从部门的资金和护照信托基金中扣除。此外,特此授权 OCS 总干事或 PPIT 主席代表本人签署符合本令的旅行授权/旅行令和其他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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