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尔)卷。 15 号2004 年 7 月 3-4 日 - 2004 年 9 月 [ NTC 部门命令编号。 2004-40,2004 年 8 月 4 日] 修改部门命令编号。 2003-02 根据经第 571 号联邦法案、第 546 号行政命令修订的第 3846 号法案的规定,并为了促进和加强菲律宾的业余无线电服务并符合国际无线电规则的标准,部门令第 2003-02 号特此修改为:“仅 A 类需要进行代码测试,速度要求为 5 wpm。”本通函应在官方公报或一般发行的报纸上公布并在菲律宾大学法律中心提交三份经核证的副本后十五 (15) 天生效。采用:2004 年 8 月 4 日 推荐批准:(SGD.) RONALD OLIVAR SOLIS 专员批准/不批准:(SGD.) LEANDRO O. MENDOZA 秘书 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动态生成(E-LibC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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