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执行 MC-92-146 RE:机动车中强制安装预警装置[LTO 备忘录通告编号92-153]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92年05月25日
(纳尔)卷。三号2 / 1992 年 4 月 - 6 月 [ LTO 备忘录通函编号92-153, May 25, 1992 ] 严格执行 MC-92-146 RE:机动车中强制安装预警装置 立即生效,并于 1992 年 5 月 8 日、10 日和 11 日在菲律宾发布实施指南News Day、Manila Times 和 Philippine Star 分别指示你们严格执行 LOI 229 和 MC-92-146 的规定。所有与本协议相冲突的命令、备忘录和通告均被视为已被取代。采用:1992 年 5 月 25 日(新加坡元)JUAN V. BORRA, JR。助理秘书 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E-LibCMS)动态生成...
严格执行 MC-92-146 RE:机动车中强制安装预警装置[LTO 备忘录通告编号92-153]pdf预览版
严格执行 MC-92-146 RE:机动车中强制安装预警装置[LTO 备忘录通告编号92-153]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