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右手机动车辆的安全标志[LTO 行政命令编号。 94-012]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94年03月03日
(纳尔)卷。 5号1/1 月 - 1994 年 3 月 [ LTO 行政命令编号。 94-012, March 03, 1994 ] 所有右舵机动车的安全标志 目前允许对进口的右舵机动车进行登记,以弥补交通运输的不足。然而,据报道,许多事故都是由于驾驶员无法在盲侧清楚地看到迎面而来的车辆或行人。这种对公共安全的威胁令人担忧。为考虑右驾车辆操作所涉及的安全因素,现就该车辆的操作制定如下规定: 1.01 MV GVM 4501 kgs 及以上 1.02 其他车辆,包括汽车 a.在前挡风玻璃上“RHD 车辆 - 左侧需要一名助手” b. 后部注意右侧驾驶: C. 装载集装箱货车的车辆必须有一个独立的标志,以附加或挂在集装箱上,上面写着“注意 - 右侧驾驶”部分2. 叹号应采用反光膜材料制成,字母为 5 厘米。高度和不小于 10 厘米的贴纸。由 60 厘米。白天或夜间至少 50 米的距离可见和可读。第 3 节。根据第 3 节定义的任何右手驾驶机动车辆。 1 被发现违反上述规定或在司机没有助手陪同的情况下操作该设备,将被处以五百比索 (P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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