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银行和其他金融中介机构监管手册第 I、II 和 III 卷第 1151.3、2151.3 和 3151.3 小节的修正[BSP 通告第90, S. 1995]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95年10月04日
(纳尔)卷。 6号1995 年 10 月 4 日 - 12 月 [ BSP 通告编号。 90, S. 1995, October 04, 1995 ] 对银行和其他金融中介机构监管手册 I、II 和 III 第 1151.3、2151.3 和 3151.3 小节的修订 金融委员会在其日期为 9 月 27 日的第 1127 号决议中, 1995 年,批准了对《银行和其他金融中介机构监管手册》第一、二、三卷第 1151.3、2151.3 和 3151.3 小节的修订如下: 第 1 节第 1151.3 小节(第一卷)和 2151.3 小节(第二卷)兹将本手册第13条修改为:“_151.3 设立银行营业网点的要求-xxxxxxxxx 13. 商业银行和储蓄银行设立的各分行应安装延时装置在现金保险库或保险柜中;但对于已经设立的分支机构,上述机构应在六十(60)天内安装。”第 2 节。特此修改手册第 3151.3 小节(第三册),增加第 1 项,内容如下:“第 3151.3 小节。设立银行办事处的要求:x x x x x x x x x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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