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关于正确评估和征收 1997 年 CPA 货物关税率的指南[CPA 备忘录通告第17-97]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97年09月29日
(NAR) VOL.8 NO. 3 / 7 月 - 1997 年 9 月 [ CPA 备忘录通函编号。 1997 年 9 月 29 日 17-97 日] 实施关于正确评估和征收 1997 年 CPA 货物关税率的指南 序言 根据 RA 7621 第 7 9 节,以确保正确评估和征收货物的新关税率根据 CPA 备忘录第 16 号通知的货物,特此规定如下: 7621. 第 II 条 术语定义 1. 当局——指宿务港务局 2. 集装箱——指任何结构,旨在将物品、材料和产品一起保存在盒子、罐或类似形式的盒子内,对于单个或单元处理和运输,通常具有不小于十六 (16) 立方米的任何内部容积或容量。根据其用途进一步定义为干货、冷藏、液体散装、平台、开顶、固体散装、通风等。 3. 集装箱货物——指装在集装箱中以便于处理或作为一个单元运输的货物。 4. 创建的货物——装在箱子或框架(不是集装箱货车)中的货物,尺寸小于 16 立方米,将货物作为一个单元处理。 5. 国内货物——是运往码头、码头或舱壁进出菲律宾水域港口的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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