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海员登记指南[POEA 备忘录通函 No. 26]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85年08月07日
(纳尔)卷。三号1 / 1992 年 1 月 - 3 月 [ POEA 备忘录通函 NO. 1985 年 8 月 7 日 26 日 ] 实施海员注册指南 根据主管部门确保菲律宾海员质量的政策,并根据经修订的《海外就业规则和条例》第 VII 卷第 VII 条,以下指南特此印发关于在海外船上就业的菲律宾海员的认证和登记,供有关各方参考和指导: 1. 范围——本指南适用于所有在远洋船上寻求海外就业的菲律宾海员以及持有执照的菲律宾海员。从事为海外就业招聘和安置菲律宾海员的人员配备机构。 2. 注册作为海外就业的要求——只有经主管机关正式认证和注册的海员才有资格在海外就业。海员的注册应基于本文所述的最低要求和资格标准表(TMRQS)。所有注册申请人必须亲自到 SRD 进行适当的面试和注册。所有注册海员均应获得海员注册证书(SRC),有效期为三年,除非因故提前撤销。在合同处理部门处理海员合同时,还需要出示有效的 SRC。 3. 海员登记册——应为所有希望在远洋船舶上服务的海员建立海员登记册。海员可在以下任一登记处进行登记: 登记处 A——这应包括在国内或远洋船舶上具有至少一年海上经验或完成一年合同的海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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