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后的公立小学和中学宗教教学规章制度[DECS 第 1 号令13 秒。 1998]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98年01月30日
(纳尔)卷。 9 NO.3 / 1998 年 7 月至 9 月 [ DECS 订单号13 秒。 1998 年,1998 年 1 月 30 日 ] 修订的公立小学和中学宗教教学规章制度 1. 政策宣言——它是国家根据宪法规定宣布的政策,以鼓励和促进宗教教育在正常上课时间内向公立小学和高中的儿童宣讲宗教信仰。因为国家认识到宗教教义在公民形成中的重要作用,特别是在我们青年的塑造中。因此,国家承认不仅在私立学校而且在公立学校进行宗教教育的必要性。为此目的,该部门应根据本规定提供机制,以使全国所有公立小学和高中的宗教教学成为可能,并在此过程中充分意识到宪法禁止其自由行使。此外,该命令的实施不应给政府带来额外费用。 2. 覆盖范围——本命令适用于菲律宾所有公立小学和高中。 3. 术语定义——本订单中使用的以下术语是指:宗教——信仰、态度和实践的制度化系统。湾。重视教育——将普遍接受的以及菲律宾人、社会、道德、政治、经济和文化价值观纳入学校课程。 C。可选的宗教教育——是指在公立小学和高中为学生或学生开设的宗教课程,学生或学生的父母选择行使其权利,要求为其子女或被监护人进行宗教教育。...
修订后的公立小学和中学宗教教学规章制度[DECS 第 1 号令13 秒。 1998]pdf预览版
修订后的公立小学和中学宗教教学规章制度[DECS 第 1 号令13 秒。 1998]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