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冷、冻鱼和渔业/水产品出口的规章制度[BFAR渔业行政令No. 210-01]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1年05月17日
(纳尔)卷。 12号2 / 1 月 - 2001 年 3 月 [ BFAR FISHERIES 行政命令 NO. 210-01,2001 年 5 月 17 日] 根据 R.A. 第 61 (d) 和 100 节的新鲜、冷藏和冷冻鱼和渔业/水产品出口的规则和条例8550号文,现就鲜、冷、冻鱼及渔业/水产品出口制定以下规章制度,供有关部门指导。第 1 节. 定义。 — 本订单中使用的术语应解释如下: 冷冻鱼 — 经零摄氏度 (00C) 处理的新鲜鱼。主任——应指渔业和水产资源主任。鱼品加工企业 — 任何鱼产品准备和加工为冷藏、冷冻、干燥、熏制、罐装、包装或储存的场所。鱼和渔业/水产品——包括所有甲壳类动物、软体动物和其他水产品、海水和淡水动物或水生生物资源的其他产品或其部分,无论是新鲜、冷藏、冷冻或加工的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海藻、供人类食用的角鲨烯和鲸脂。鱼品检验——评估鱼品加工厂实施和遵守规定的食品安全和质量控制措施的能力。食品级——添加到食品中的任何成分或与食品直接接触的任何材料将保持其适合人类食用的状态。食品级器具和设备——是由适用于食品加工的食品级材料制成的器具和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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