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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配电公司自动调整发电率和系统损耗率的指导方针[ERC 第 4 号决议] 10-04, 2004 系列]
相关行业
:
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
:
菲律宾
发布时间
:
2004年10月27日
(纳尔)卷。 15 号2004 年 10 月 3 日至 4 日 - 2004 年 12 月 [ ERC 决议编号。 2004 年 10 月 27 日第 10-04 号] 关于修订配电公司发电电价和系统损耗率自动调整指南的问题 这是对自动调整指南第四条第 1 节的修改2004 年 10 月 13 日批准的按配电设施划分的发电率和系统损耗率(“指南”),内容如下: “第 IV 条每月调整系统损耗率 第 1 节. 调整公式 - 在每个月的第十 (10) 天日历月,配电公司应根据以下公式计算新的系统损失率: SLR = (GR * U) (ATR * U) 其中: SLR = 系统损失率 GR = 根据第三条计算的发电率 ATR = 平均传输费率基于以每千瓦时比索为单位的最新分拆决策,计算方式为每次分拆的传输成本除以每次分拆的千瓦时销售额 U = 总增长系数 = (% 系统损失 / [1- % 系统损失])系统损失百分比基于实际系统损失或系统损失上限,以较低者为准,加上公司实际使用或公司使用上限 1%,以较低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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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扩展
配电公司自动调整发电量和系统损耗率的指南[ERC]
配送公用事业实施生命线费率计算超额或欠额回收的指南[ERC 案例编号。 2005-09 RM]
通过配电设施调整传输率的指南[ERC 决议第19, S. 2005]
配电设施实施系统损失率中超额或欠额恢复的计算指南[ERC 决议号24,2005年系列]
配电设施费率发电部分成本回收指南[ERC]
一个明确的号码。 17,2008 年系列,并无限期暂停根据“配电系统损失可恢复率上限审批指南”和第19, 2007 年系列[ERC 决议号。 11, S. 2011]
采用通过配电设施 (DUS) 实施传输率时计算超额或欠额回收的规则[ERC 决议第 4 号。 09, S. 2009]
关于修订配电公司自动调整发电率和系统损耗率的指导方针[ERC 第 4 号决议] 10-01, S. 2004]
一项增加岛屿海关署署长办公室和马尼拉港口船长办公室员工人数并提高军事部长办公室和负责叛乱分子办公室员工工资的法案记录。[第 19 号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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