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尔)卷。 15 号2004 年 10 月 3-4 日 - 2004 年 12 月 [ POEA 备忘录通函编号13, S. 2004, August 31, 2004 ] 移民工人文件 继 2003 年系列备忘录通函第 23 号,关于雇用移民工人的负责人登记和移民工人文件的登记和 2003 年系列备忘录通函第 29 号, PDOS 对持有就业移民签证的美国工人的要求,并且为了简化持有就业移民签证的菲律宾海外工人的文件程序,所有此类工人不需要由 POEA 处理,但应进行离境前迎新研讨会并获得海外菲律宾人委员会 (CFO) 的许可。 CFO 应向 POEA 提供一份按国家和雇主分类的已获得许可的工人的定期季度报告。该报告应作为确定是否符合颁发新许可证的新市场要求的依据。 POEA 将继续规范移民咨询机构和其他类似实体的活动,这些实体根据 2003 年系列第 10 号备忘录通告通过许可制度从事招聘和安置活动,并登记移民工人的外国负责人/雇主根据 2003 年系列第 23 号备忘录通告。本通告立即生效。采用:2004 年 8 月 31 日(新元) ROSALINDA DIMAPILIS-BALDOZ 管理员 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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